各学院:
根据《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16]16号)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评选比例分别按本年级专业学生总数的3%、7%、15%确定名额;其中“严家显创新班”按可参评学生总数的5%、15%、20%确定名额。
2.奖学金评奖名额应控制在本年级专业学生数的25%之内。其中“严家显创新班”评奖名额应控制在可参评学生人数的40%之内。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及各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计算的成绩为依据。
2.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5%之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15%之内;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30%之内。
3.“严家显创新班”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7%之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25%之内;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年级专业人数的45%之内。
4.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a.受纪律处分的;
b.所修学分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c.被编入低一年级的。
四、评选工作程序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评选程序,规范开展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
1.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结果,11月5日之前在学校应用中心原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名额分配审核中提出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方案,报学工部审核后,形成获得者推荐人选,经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建议人选报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审定。
2.各学院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将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名单导入学校应用中心原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人数和金额应于审批通过的分配一致),最终审核通过后报送导出获得者推荐人选名单、学院评审报告及公示截图(报送时学院公示已经结束,公示结果在评审报告中体现)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同时,学院综合测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到学生管理科邮箱nld83789134@faf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xx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结果。
联系人:方万春
联系电话:0591-83789134
学生管理科邮箱:nld83789134@fafu.edu.cn
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