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30 信息员:
各有关高校: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能力)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闽教直[2024]3号)文件8月26日方下发到有关高校,原定于9月27日举办的展览活动显得过于紧迫。经与相关承办高校协商,现将创新创业展会相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原定于9月27日在福建师范大学举办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能力)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开幕式(9月27日)取消创新创业成果展环节,仅在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召开总结颁奖大会时举行创新创业成果展(11月10-12日)。
二、原通知中关于创新创业成果展“申请表及作品或成果MV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的规定,若遇特殊情况,提交截止日期可延至2024年10月10日,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有意申请创新创业成果展路演的材料也在10月10日前提交。我校项目材料提交电子邮箱:245479805@qq.com。
三、原通知中关于“非福建省闽台合作院校(3+1或4+0)需按成本承担展位费用”的条款,现初步确定展位成本为3000元,包括3*3平方米展位、背景墙、两片(0.8*1.2M)灯箱展板、一架55寸液晶电视、射灯、电源插排及配套桌椅,以及运输和布展人工费等。费用需直接转账至中标的商务公司,并索取相关发票。福建省闽台合作院校(3+1或4+0)的展位费用仍为免费。
敬请各高校予以配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海峡两岸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