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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考评办法

信息来源:后勤管理处(新版)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23

为了规范在校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履行合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管理处管辖范围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条 考评原则

物业管理考核坚持以合同、招投标文件管理为基础,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外检与内控相结合,整体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专业量化的原则。

第三条 考评机构

(一)为维护我校合法权益,实现物业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后勤管理处为物业管理监管的具体实施机构,代表校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后勤管理处根据物业服务项目成立相应的物业服务监管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小组由后勤管理处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第四条 考评内容

考评包括日常巡查、月度考评、年度考评。

(一)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由后勤管理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日常巡查与整改结果当月汇总并计入月度考评结果。

(二)月度考评

1.物业服务企业对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自评,提交自评材料(含月度考核表自评得分、当月工作小结、下月工作计划以及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内业表格等)。

2.月度考评每月进行一次,寒暑假期间可延至假期结束后组织。月度考评结束后由考评小组出具月度考评结果。

3.月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费支付和年度考评的参考依据。

(三)年度考评

1.物业服务企业对当年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自评,并于年度合同结束前提交自评材料(含年度考核表自评得分、当年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2.考评小组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综合参考当年的各月考评、当年物业管理配合性工作情况以及师生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多方面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评。

3.年度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出具年度考评结果,物业服务企业收到年度考评结果应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4.年度考评作为下一年度合同签订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 相关职能科室根据本办法以及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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