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尔豪西大学联合学院(国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公示


作者:陈旻榕   时间:2025-08-28   浏览:167

      经戴尔豪西大学联合学院(国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现将《戴尔豪西大学联合学院(国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试试细则》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日

监督电话:83853661                                            

邮箱:gjxyjw@fafu.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我院反映

    

戴尔豪西大学联合学院(国际学院)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戴尔豪西大学联合学院(国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与细则中“推免”同义),根据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和《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2112号)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成立2026年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林平 吕健

副组长:张云清  刘敏

成员:陈白璧  刘丽敏  卢汉阳  姚静  汤志明

秘书:陈旻榕  杨超

联系人:杨超

第二章组织推荐

第三条 推荐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得低于  80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倾向。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无补考。

(二)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需达到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英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良好线。学生与学校或其他有关部门有签订书面协议的,应在2025831日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学生提出书面申请需附协议终止的相关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无误,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报名推免招生学生的大学前三年的智育分、德育分根据各年度发布的《米兰国际体育俱乐部官网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试行)》及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予以测算。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简称“学术特长生”),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专业素养,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联名推荐、学院面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智育测评分数排名的限制(学术特长生面试要求具体见学校推免生相关通知文件)。经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程序进行推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学术特长生”,可参加“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赛中获得特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一等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2名)中的学生;获得银奖项目,其核心成员(团队排名第1名)中的学生。

第四条 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待学校下达总名额后,另文下发。

第五条 工作安排

1.815日前,按学校推免工作要求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对于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份严格审核,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有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本人应向学院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并签名。

4.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院保存考核有关记录材料及相关记录介质以便备查。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将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学校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由学校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对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院纪检委员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开展全程监督,并公布学院监督电话(0591-83853661)和邮箱gjxyjw@fafu.edu.cn),接受师生监督。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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